作者:重慶消防 日期:2017/12/19 13:35:04
什么是“九小場所”?
“九小場所”是指下列購物、餐飲、住宿、公共娛樂、休閑健身、醫(yī)療、教學、生產加工、易燃易爆危險品銷售儲存等場所:
1、購物場所: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場(商店、市場);
2、餐飲場所:額定就餐人數(shù)100人以下的小飯店;
3、住宿場所:床位數(shù)50張以下的小旅館;
4、公共娛樂場所:設置在建筑物首層、二層、三層且建筑面積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娛樂場所;
5、休閑健身場所:建筑面積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療、美容美發(fā)美體、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廳、健身俱樂部等小休閑健身場所;
6、醫(yī)療場所: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街道衛(wèi)生院,社區(qū)衛(wèi)生院以及床位數(shù)30張以下的其他小醫(yī)院(診所)、療養(yǎng)院、養(yǎng)老院、福利院;
7、教學場所:床位數(shù)50張以下的寄宿制學校和托兒所、幼兒園;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學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兒所、幼兒園;
8、生產加工企業(yè):職工總人數(shù)50人以下或者設有30人以下員工集體宿舍的小生產加工企業(yè);
9、易燃易爆危險品銷售、儲存場所:建筑面積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險品銷售、儲存場所。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準
一、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1、“九小場所”每日班前班后應進行防火檢查,公眾聚集場所營業(yè)期間應隨時進行防火檢查。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
(3)滅火設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
(4)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置及完好情況;
(5)門窗有無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
(6)場所是否違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
(7)是否擅自改變場所的使用性質、擴大經(jīng)營規(guī)模;是否違反規(guī)定設置員工宿舍;
2、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確定整改措施、時限,整改期間加強安全防范,確保消防安全;
3、場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負總責;
二、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1、場所員工應掌握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掌握火災易發(fā)部位的火災危險性,掌握初起火災撲救方法和疏散逃生技能;
2、現(xiàn)場人員發(fā)現(xiàn)火災應立即呼救,組織單位員工利用現(xiàn)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進行滅火;,并撥打“119”電話報警;
3、設有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的,當工作人員聽到火災報警信號時,要及時趕到現(xiàn)場查看,發(fā)現(xiàn)火災后立即組織人員施救;
4、連片設置的場所實行“多戶聯(lián)防”,每5-10個商戶組成一個聯(lián)防小組,按照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相關單位統(tǒng)一行動,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三、組織疏散逃生能力
1、應按要求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置指示標志;
2、營業(yè)期間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3、發(fā)生火災時,員工應通過喊話、發(fā)出燈光信號等方式通知、引導火場人員采取正確方式、沿疏散路線、有序逃生;
4、疏散引導人員應扶助弱勢人員,協(xié)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
5、火災無法控制時,參加救援人員要迅速撤離;
四、消防宣傳教育能力
1、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熟知以下內容:
(1)消防安全職責;
(2)本場所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
2、場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每半年至少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員工上崗前應經(jīng)過消防安全教育,使每名員工達到“一懂三會”(懂本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警、會滅火、會逃生)的要求;
3、場所應在明顯位置懸掛包含“一懂三會”、消防安全承諾書、消防安全登記卡等內容的提示牌;
4、場所應根據(jù)自身特點,按照《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準標志》設置消防器材、消防提示性、警示性等標識;
“九小場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
一、場所火災危險性
1、可燃物多,發(fā)生火災后燃燒迅速,易產生大量有毒煙氣,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2、場所空間復雜,疏散通道狹窄,人員逃生難;
3、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多,電線私拉亂接現(xiàn)象嚴重,易發(fā)生火災;
4、電動自行車因線路短路容易引起火災,停放室內火災危險性大;
5、從業(yè)人員多未接受消防安全培訓,自防自救及組織疏散能力差;
二、場所消防安全職責、要求
1、嚴格遵守消防法規(guī),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2、按照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維修保養(yǎng),確保完好有效。場所和場所包廂內設置消防安全“三提示”標語;
3、落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堅持每日消防檢查、巡查,及時做好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自查自改;
4、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不得在門窗安裝固定鐵柵欄、廣告牌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不得擅自改變建筑結構和用途,不得違規(guī)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保證防火間距、防火分隔、防火分區(qū)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5、加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安全管理,杜絕違章操作引起火災。不得私接電線,大功率電器線路應單獨穿管敷設。電動自行車不得停在場所內,應遠離可燃物停放,不用時電池與車身卸離,充電時間不超過10小時。人走時必須“關火、關電、關氣”;
6、不得違法違規(guī)儲存、經(jīng)營、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7、除小旅館外一律不得住人,夜間值班留宿人員不得超過1人,且應住在一層,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8、加強消防安全培訓和教育,全體員工做到“一懂四會”,即懂本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火警(向119報警,講清失火地點、現(xiàn)場情況、是否有人員被困)、會檢查火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9、嚴格控制在場人數(shù),并結合實際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開展消防演練。一旦發(fā)生火災,現(xiàn)場工作人員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積極組織,不得貪戀財物重返火場;
10、結合場所實際制定具體火災防范措施,嚴防火災事故發(fā)生;如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不得使用、營業(yè);
三、發(fā)生火災的法律責任
1、場所經(jīng)營者違反消防管理法規(guī),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按消防責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責任;
2、過失引起火災(如電瓶車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失火罪追究刑事責任;
3、場所發(fā)生火災殃及他人的,應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4、房屋出租人與承租人共同對消防安全負責,失火后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依法追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