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重慶消防 日期:2016/6/14 14:08:09
為扎實推進夏季消防檢查工作,根據(jù)2016年全市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部署,重慶總隊決定對投入使用的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超高層建筑逐個排查登記,建立超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臺賬,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現(xiàn)狀,組織開展涉及13項內(nèi)容的專項檢查,全力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夏季消防檢查
13項內(nèi)容包括:
一、是否依法辦理消防設計審核、竣工驗收手續(xù)。
二、建筑內(nèi)場所是否依法辦理消防設計審核、竣工驗收或備案抽查手續(xù);公共聚集場所是否未經(jīng)消防安全檢查投入使用。
三、建筑及場所是否存在擅自變更消防設計,未經(jīng)消防審批擅自投入使用、營業(yè)。
四、消防車道與消防撲救場地。重點檢查設置形式是否符合技術要求;與建筑撲救面之間是否存在高大樹木、架空管線、影響火災撲救的廣告牌等;消防車道、撲救場地是否存在堵塞、占用的情況。
五、防火分區(qū)與平面布置。重點檢查建筑內(nèi)人員密集場所的面積、層數(shù)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防火分區(qū)是否存在被拆除、占用的情況;鍋爐房、柴油發(fā)電機房、變配電室、燃氣管道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安全疏散與避難。重點檢查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前室是否存在堵塞、占用的情況;避難層是否被占用,是否符合消防設計要求。
七、消防設施設備。重點檢查消防水池、室內(nèi)外消火栓、自動噴水系統(tǒng)、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防排煙系統(tǒng)、消防電梯等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
八、重點檢查建筑外墻保溫材料、電氣線路敷設、內(nèi)部裝修材料以及鋼結構防火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高層建筑消防檢查
九、特殊消防設計落實情況。重點檢查經(jīng)過性能化設計或專家評審并投入使用的超高層建筑,是否存在特殊防范措施不落實、擅自更改特殊消防設計、擅自降低設防要求的情況。
十、是否明確消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管理部門安全主體責任,是否按規(guī)定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巡查。
十一、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消防疏散演練。
十二、屬于重點單位的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并與當?shù)叵啦块T聯(lián)勤聯(lián)動使用;屬于重點單位的是否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機構定期進行檢測和維護保養(yǎng)。
十三、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是否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消防評估機構開展消防安全評估,針對消防安全評估報告中提出的問題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落實整改或防范。